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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作者:无  来源:无  阅读:1242  时间:2013-6-14 7:46:18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扭转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局面。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120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府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温政办发电〔2013〕24号)要求,我局决定从5月20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为期100天,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组 长:骆立方
副组长: 陈华臻、蒋正德
成 员:方华志、潘云高、叶寅宵、王勇胜
二、整治重点
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的工作情况。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2013年5月20至6月5日)
1、各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并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加大宣传,营造“百日行动”良好氛围,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目部及作业人员的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3年6月6日至8月14日)
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我局将组织抽查,对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行动的进展、实效及落实重点工作等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第三阶段:巩固总结(2013年8月15日至30日)
各企业及项目部要认真总结,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不留死角,确保工作落实,全面巩固安全生产隐患大整治百日行动成果,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层层发动,全面动员,将本次行动的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落实到各项目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统筹兼顾,合理结合。建设各方主体要合理结合我局开展的温岭市2013年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和建工系统2013年“安全生产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活动以及2013年温岭市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检查,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并加强源头管理,切实消除滋生各类隐患的根源。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及时整改,确保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派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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